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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2 / 2)


  如果说季笙被菟丝子寄生时觉得自己的人生从此进入了一个艰难困苦的新境界,那这次亲手赚钱,倒是让她发现……就算被寄生了,也是要赚钱的。

  寄生了,也是要毕业的。

  寄生了,也是要找工作的。

  寄生了,也没什么不一样的。

  这让她发现之前把五千块打给宋阳确实是太轻率了。她自觉天塌地陷,人生再没有什么比手心曾经长过菟丝子更重要的事了。她不告诉父母,不让父母担心就已经是孝顺了。但事实上她现在仍然仰赖父母的疼爱生活。她肆意挥霍的正是父母的爱。

  中二的说,她没有资格说她的人生已经没救了。先把父母的恩情还完后再去自怨自艾,自怜自苦吧。

  这段时间她确实是太混了。

  所以到了周一,季笙乖乖的去上课了。认真看书,准备考四六级的事。菟丝子的事既然一时半刻出不了结果,与其日日担忧,不如先放到一边不去管它。

  不过季笙也考虑到最坏的结果,万一菟丝子最后真的会要了她的命,那她要给父母留下什么呢?

  “你想买保险?”姚东海挺不理解的,“想买什么险?”

  “有没有什么我突然死掉了,可以给受益人很多钱的那种?”季笙对保险的印象全部来源于各种电视小说的狗血剧情。

  姚东海:“意外车祸的那种?”

  季笙:“不,得绝症的那种。”

  姚东海:“……你有什么想不开的跟我说说?”

  季笙跟姚东海解释了一百遍她身心健康后,姚东海也明白她是想找一个如果她突然挂了,然后保险公司能赔季爸爸和季妈妈一两百万的那种保险,当然如果赔的钱更多她也不介意。

  姚东海想不出季笙又吃错了什么药,经过深入挖掘后发现她是担心她出了意外,季家父母膝下空虚无人奉养,道:“那干脆让你父母再生一个好了。只要你不鸡肚。”

  季笙如当头一棒!怎么早没发现呢?生个弟弟妹妹不就好了吗?当即打电话给季妈妈:“妈,你跟我爸要不要再给我生个弟弟妹妹啊?”

  季妈妈:“……小时候你说过再生个你就把他掐死。”这是发生在季笙五岁时的事,当时她一语震惊四座,季爸爸和季妈妈的三观都被更新了一遍。自家萌萌的小宝宝怎么会说这么杀气腾腾的话呢?不科学!谁教她的?电视剧,必须是电视剧教的!从此后季笙到七岁都只能看动画片,不许看一切会教坏小孩子的电视剧。

  季爸爸悄悄跟季妈妈心惊胆战的说:“笙笙说的时候,我的心都不跳了。”吓的。

  季笙惊讶:“我这么说过?那时是我不懂事,那你们现在生吧,我一定会好好疼爱他的!”

  季妈妈:“……养你一个我已经够了。我要上班,想说话找你爸去!”

  姚东海吃着花生看季笙被季妈妈一痛骂,这下她能吸引教训了吧?

  季笙继续拨电话,姚东海:“……你不是真想给你爸打吧?”

  季笙点头,她觉得季爸爸这边比较好沟通一点。

  季爸爸接到电话哈哈哈:“你小时候不是说不要弟弟妹妹吗?”他还记得自家闺女当年小脸突然一沉,也不笑了,冷冰冰的说“你们再生一个我就把他掐死”,吓得季爸爸做了两年的恶梦。因为季爸爸和季妈妈都有不少兄弟姐妹,所以季爸爸总觉得季笙一个太寂寞了,但因为当年政策的关系,所以他一直觉得很对不起季笙,没想到闺女自己也不想要(┬_┬),从此就彻底打消了这个念头。

  季笙:“我那时不懂事嘛,现在没关系了,如果你和妈妈觉得寂寞的话……”

  季爸爸马上表忠心:“不用啦,爸爸和妈妈有你了。”

  季笙:“不是啊,爸,你不是小时候一直说想再给我生个弟弟妹妹的吗?”

  季爸爸立刻说:“那都是逗你玩的,其实爸爸有你就满足了。”

  季笙:“不是啊,爸爸你当时不是这么说的,你说……”

  季爸爸头顶冒汗,再三保证都是儿时戏言,爸爸还要上班,先挂了啊。

  季笙拿着手机百思不解,以为的强力队友怎么倒戈的这么快?

  姚东海:“吃花生不?”

  ☆、第二十九章

  “教授,是我一个同学来看我了,是,是,我今天就不过去了,好,好,那您忙……”秦风挂了电话,站在路口茫然四顾,长长的出了一口气。

  他到现在也摸不起实验室的边,司邦毅一直给他脸色看,老教授却只会和稀泥,他看得出来,老教授也不是那么实心实意的要带他。他跟他原来教授的同学情谊也没多少,肯收他过来,留他在农大混个文凭估计就已经算是够给面子了。

  也是他没本事,人家凭什么要高看他一眼呢?人跟人之间就是赤|裸|裸的利益关系,比起他,老教授当然会更向着他自己的学生。

  秦风不想在学校里无所事事,就编了个理由出来。只是走在街上,行人匆匆,他却不知道该去哪儿。

  突然,他看到一个眼熟的女生站在路边阳光底下笑盈盈的发餐巾纸。他定睛一看,确实是宋阳的女友,叫……季笙。

  四月中旬的太阳已经有了六月的威力,但路上的行人却穿什么的都有。心急怕热的短袖已经上身,不敢脱衣服的也有穿鸭绒服的。

  季笙站在大太阳底下,浑身暖意融融,出于女生爱美的天性,再加上她确实不怕冷,所以她是牛仔外套加连衣裙的搭配,脚上一双小皮鞋,披肩发戴个棒球帽。帅气又可爱,很吸引眼球。所以她手里的餐巾纸和传单发得还是相当快的。

  她今天是最后一次干这个活,因为她已经找到另一个更稳定,钱更多的打工了。因为正在备考四六级,就接了一个家教英语的活,陪一个初一的女生每天晚上练练英语口语,再讲讲卷子语法什么的。一边自己复习,一边还能赚钱,何乐不为呢?每天晚上七点到九点半,一小时二十块,所以一天五十,她一周干六天,那就是三百(⊙﹃⊙)

  季笙发现这钱是真不好赚,而且赚钱容易上瘾,站街边发发传单两天一百,这么一来想想她浪费了多少时间?少赚多少钱?她这么跟姚东海她们说,贝露佳恨铁不成钢的说“财迷!”

  其实季笙还是想过的,她今年就上大二了,大三要考级,大四要找工作或忙考研。真想打工,还就是大一大二时间充裕。既然这样,她更不能浪费时间了(撸袖子)

  “你不是宋阳的朋友吗?”一个男人在旁边笑着看她。

  季笙打量这个人,想了一会儿才记得好像认识,“秦师兄?”

  秦风一下子笑了,“怎么这么辛苦啊?打工呢?”

  “嗯,打工。”

  “怎么不去找宋阳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