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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话 日月流转,心有所念(1 / 2)



1



“可是,我还是不明白。”



经过了上次那件事,工作结束之后,雷尼偶尔会与权堂和薇薇安一起吃饭。以前大家都是各过各的,尽可能将工作与生活区分开来,不过现在仔细回想,好像也并没有分得多么清楚。今天正好每个人都赚到了七千达拉左右,于是雷尼和卡洛那,加上权堂和薇薇安四人,便一同拜访了位于第五区和第四区分界线上名为“静安亭”的饭店,这里的价格不贵,评价却相当不错。姑且也邀请了沙头,但那家伙嚣张地拒绝了。说什么‘开什么玩笑凭什么我非得和你们这帮穷酸鬼一起吃饭啊去死去死吧’,真是混蛋到了一种境界。



“你为什么要和那种家伙组队?与其说是组队——”



雷尼已经吃光了静安亭招牌的大肚套餐,正在犹豫要不要加菜。卡洛那仍在小口啄食着淑女套餐。薇薇安也在以差不多的速度吃着一样的东西,不过和卡洛那不同,她懂得用餐礼仪,透着一股成熟女性优雅地享受食物的气质。



“实际上,基本上可以说是他一直在麻烦你关照啊。”



“我不这么觉得。”



权堂没有选择套餐,而是点了几道单品,就着菜肴啜饮着冰酒。真是人不可貌相,这个男人看上去不像会喝酒的样子,其实酒量惊人。而且,不管喝了多少也不见有什么变化,实在是太强了。



“他本人不在的时候说这种话,好像背地里说别人坏话似的,我也很讨厌这样。不过,哪怕是面对面,我照样能说得出口。沙头这家伙,根本没什么用吧?做不做得到暂且不论,他是根本就不去做,完全没有打算做点什么的意思啊。”



“的确,这么说他也没有什么不对。”



“什么叫‘没有什么不对’啊,根本就是这样的嘛。要说那家伙会对什么东西感兴趣的话,是什么?女人吗?今天他也去库拉那得了对吧?”



“大概是的。”



“想要玩女人,至少也得为了玩女人的钱拼命工作才对啊。”



“那个人讨厌辛苦。”



“我也不愿意辛苦啊,假如不是非得这么辛苦,那当然是不辛苦最好啦。”



“站在他的立场上,这已经算是很坚强了。仅仅是思考轻松赚钱的方法,对他而言都是无法忍耐的痛苦。”



“他到底是有多懒啊。”



“我偶尔也能感受到那个人的怠惰。”



“偶尔感受……这已经是让人惊掉大牙的水平了吧……”



雷尼叹了一口气,放弃了追加点单。反正不管吃了多少,一到晚上还是会饿。吃得越多自然就越能增长肌肉,不过与之相对的,吃得越多自然花的钱也越多。雷尼还是没有乐观到像权堂那样能断言身无分文就去露宿街头的地步。不想去拣别人的剩饭,也不想受风吹雨淋,至少希望能在一张还算温暖不至于感冒的床上入眠。雷尼自身当然如此,更不希望卡洛那过风餐露宿的生活。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真的变成那样,感觉卡洛那说不定会轻易适应呢。



似乎察觉到了雷尼的视线,卡洛那微微歪头。



“唔?”



“……啊,没什么。”



她虽然看上去很脆弱——不,要说脆弱的话的确有些脆弱,不过适应性其实很强,或者说极度善于忍耐。而雷尼与她不同,多少懂得一点为人处世,也会思考未来,简单地说,是个更加正常的人。



不过偶尔,还是会没有自信。



怎么说好呢,在这个城市生活的每一天,都好辛苦。



太过辛苦,说实话,已经是相当痛苦了。



总是接连发生在哈兹佛时从来没想象过的事,吓得魂飞魄散嘎嘎尖叫东滚西爬,然而为什么这些人还能淡然地生活下去?至少看上去很淡然。我说你们,是不是有点怪啊?这么想着想着,慢慢连自己也渐渐习惯了。好不容易习惯,又会发生什么别的怪事,搞得大脑一团浆糊,身体筋疲力尽。卡洛那反倒还更加习惯这个城市,不管发生什么,都是一副“这样啊”“原来如此”的样子欣然接受。



我快不行了。



不会对任何人说,也不想和任何人说,只是偶尔,会在心底突然产生这样的想法:



我想回去。



比起这个城市,故乡要好太多了。



冷静下来想想,不管多么想回去,也不可能回去了。一方面是有无法回去的理由,另一方面,故乡真的会更好吗?真的会更轻松吗?真的回去就会有好事吗?仔细思考,其实并不一定。



不过,肯定还是有比这座城市更好的地方。



有的吧,肯定会有的。



一想到这里,就觉得抱着这个城市不放实在是很傻。



说到底,这里有什么我无法舍弃的东西吗?



这座城市又不是生我养我的地方。



所以我究竟在纠结于什么?凭自己的力量生存下去?自尊?



说不清楚。



还是说,是卡洛那?



当然,既然已经上了这条船,总不可能在途中跳下去。不过,为什么非得在艾尔甸呢?说不定,在某个地方,可以过上更加愉快,更加像个人的生活呢……?



我愿意。耕田也好,饲养家畜也好,做小生意也好,我都愿意。肯定有些人更喜欢挥着剑盾到处屠杀过着与血腥亲密接触的每一天,但我不是那样。



我也不是喜欢才做这种事,只是碰巧父亲是独立骠骑士,曾经踏足过那条道路,所以剑术比起外行要好上那么一些,才抱着“暂且就干这个吧”的念头当上了入侵者。毕竟饭还是要吃的,总不能饿死,仅此而已罢了。



比起卡洛那,我多少思考过一点未来?



这是假话。



彻头彻尾的谎话。



其实我根本没考虑过。



因为——就试着考虑一下好了。



所谓的入侵者,这份工作,还能干多久?我今年十六岁,今后还能干几年?能持续几十年吗?直到身体废掉为止都能干下去吗?还是说途中退休,转行去干别的?有一个大致的计划吗?



给不出答案。



一个问题都回答不出。



现在。



现在。



现在。



我拥有的,只有现在。



就这样下去真的好吗?真的没问题吗……?



再比如权堂,他有考虑过这些事吗?



还有薇薇安又如何?



好想问一问他们。



想问得不得了,却问不出口。



总觉得,我们之间的关系还没亲密到能问这种问题的地步。



“总之,我实在是觉得不可思议,权堂你到底为什么要和那种家伙组队?一般而言,根本忍不了那种人的吧,他连寄生虫都不如。”



最多只到能够开口抱怨的程度而已。



像这样嘟嘟囔囔发牢骚的时候,内心里的确是希望权堂变得厌恶沙头,和他一刀两断的。那家伙是真的烂透了,不是个人喜好的问题,也不是价值观的问题,那家伙真的是超越这一切的究极混账。为了增强战力在入侵者的聚集地本忒咖啡招募同伴的时候,甚至有的人光是看到沙头的脸就一口唾沫吐在地上恨恨而去。这人到底经历过怎样的人生,能这么招人嫌啊?



“的确,沙头很难说是个好人。”



权堂轻抿了一口酒杯。



“有时,他做的事连我都觉得无法容忍。”



“那个混账可是能够毫不顾忌地在别人伤口上撒盐,而且还是对同伴做出这种事。”



“嗯,那应该算是人格有缺陷吧。”



“既然你这么清楚,为什么还……?”



“你问我理由吗。”



“因为,那种家伙,一般而言,都不会有人愿意和他呼吸同样的空气的吧?”



“你也常常因为他而受苦啊。”



权堂呵呵一笑,打算去拿酒壶。雷尼这才意识到,明明这么多人一起,却让权堂自斟自饮,实在是不像话,于是迅速伸手,想赶在权堂之前抓到酒壶。然而出乎意料的是,最终却被薇薇安抢了先。权堂默默地递出酒杯,让薇薇安倒了一杯。



“谢谢。”



“不必。”



“薇薇阁下也尝一杯如何?您应该会喝酒的吧。”



“还算喜欢。”



薇薇安稍微考虑了一阵,最终点了点头。



“承您厚意,那我就喝一点吧。”



“是吗。”



权堂抬起手叫来服务员,帮薇薇安要了酒杯,同时又点了一壶酒。总觉得,有点怪。仔细一想,我其实也可以喝一点的嘛。在训练所的时候,烟酒都是严禁的,不过哈兹佛这个国家本身,倒是没有多少岁之前不得饮酒的规矩。整体的氛围上,一般在成人之前是不喝酒的,不过,在节日和祭典的时候,不论是谁都可以喝上一杯稀释过的葡萄酒。自己当年在老街厮混的时候,喝的都是没稀释过的,而且还挺擅长的呢。关键,这里是沙蓝德无政府王国。当然,如果一个孩子喝得烂醉,肯定还是会被其他人斜眼相看,少年少女大摇大摆抽烟的样子也并非常态,不过归根到底,在这个国家,不论是酒还是毒品,只要想用就没人会管,这就是这个国家的风格。我也是,虽然讨厌毒品,但对酒没什么抵抗力。如果权堂提出“你也来点如何”的话,估计就会回答“那就来一杯”吧。



然而权堂没有问我。



明明都对薇薇安劝酒了,却忽视掉了我。



果然还是因为权堂在内心里,把我当作孩子吗。



没办法,我实际上的确还是个孩子。



正因为是孩子,所以才没法像权堂那么能忍。而且,即便不是孩子,即便是个成年人,那个超级大混帐也肯定会超出忍耐范畴的。



服务员送来酒和杯子,权堂为薇薇安倒了一杯。



薇薇安将第一杯一口气喝干。



真潇洒。



那就是成年人喝酒的样子。



“沙头他——”



权堂又为薇薇安倒酒,随后喝干了自己的那一杯。薇薇安立即拿起酒瓶,将权堂的杯子斟满。



“谢谢。”



“不必。”



“酒量不错。”



“一般般啦。”



如此说着,薇薇安又将第二杯清空,脸颊上泛起一丝红晕,看来是有些醉意了。薇薇安喝醉酒会是什么样子呢?由于她平常总是不表现出任何感情,所以雷尼对此兴趣盎然。



“——不对。你刚才不是说到沙头吗?沙头他怎么了?”



“嗯。”



权堂仿佛在眺望远方。



“沙头他,于我有恩。”



2



位于颠圣虞东北部山间的霍晔庄,其庄主燎蝉之长子燎亥,在人生的第六个年头,即将迎来断发之仪时,失去了所有亲人。



由于被认为意欲反叛朝廷,霍晔庄燎家一门上下,除去被托付给一位老忠士的燎亥,均被官军抓捕,于磔狱门前问斩。



老忠士名为权峰,自燎蝉的祖辈开始,便以刀师的身份侍奉霍晔庄燎家。



所谓刀师,须立下誓言,仅为自身甘愿效忠之主奉献兵刃,与刀剑同生共死。如此烈士,方可得此称号。



权峰赌上自己已为时不多的余生,决心保护主君燎蝉托付的燎亥。官军追兵接连不断,欲抓捕权峰与燎亥,然而这绝非易事。纵然业已老朽,权峰仍是身经百战的刀师。身经百战之名并非妄誉,实际,权峰的确曾在大小合计一百有余的战斗中立下不世功勋,官军亦曾邀其出仕,然而权峰视之如无物,仍顽固地领着霍晔庄燎家那难称优渥的俸禄,可谓是忠义无双之快意男儿。权峰潜入山林,以溪河为障,夜击奇袭,戏官军于股掌之间。足足三年,权峰时而抱燎亥于怀中,时而将其负于后背,时而两人携手逃离,终于使官军断了搜索之念。



朝廷广诏天下,不再追捕权峰,其忠勇赤诚之心亦因此而广受世间称赞。不过当时,权峰未能察觉此为朝廷陷阱,三年逃亡,夺去了昔日猛士的深思熟虑,亦耗尽了他的气力。权峰鞭笞着老朽之躯,前往天意神妙剑之圣地麓祸山,权峰幼时曾在麓祸山修炼且赢得神童之名,他的去处,原本就除此之外并无其他可能。官军料想如是,早在此设伏,于麓祸山山麓的茶馆内,将一老一少围得水泄不通。事已至此,权峰只得放弃抵抗,对前来劝降的官军将领磁平如此言道:



“吾身负主公之命,拜谒圣山,虽痛感无谋,犹不及功败垂成之遗恨万千,唯了此余生,以谢主君之托。贵卿若有武人之心,便勿加阻拦。另者,此皆匹夫之责,稚子无罪,姑僭言之,若朝廷一意孤行,加害如此幼童,世间垂怜,天朝上国威信扫地,人心背离,必招致内忧外患。若赦此子不死,示天朝之度量宏广,则臣民畏敬,国家安泰,威被四海,恩泽天地也。”



朝中本就有人对霍晔庄燎家的谋反罪名呈上质疑,权峰的勇武事迹流传开来之后,亦博得不少平民的同情,最终演变为对朝廷的反感。再加上原本就存在的对苛赋重税的不满,一时间各地农民皆有蜂起之意。



将领磁平不许权峰自行了断,而是向他发起决胜之邀。磁平与权峰鏖战三天三夜,最终成功取其性命。权峰的首级被以盐浸泡,随后送往官府,最终身为反贼,亦被承认为忠勇之士得到厚葬。朝廷则借此机会抚慰了人心。



事实在坊间传播时,被添加了诸多夸张修饰,最终变成了如下的故事:



权峰将燎亥送往国外之后,毅然返回,拼上身为刀师的一生,欲以只身单剑斩尽三千官军。官军将领不忍手下丧命,恳求仅以两人一决胜负。权峰为将领的胸怀与勇敢所感动,光明正大地接受挑战,在激烈的死斗之中光荣赴死。



当然,这只是民间故事罢了。



真相另有答案。



让燎亥得以保全性命的不是权峰,而是领会了权峰之意的磁平。而且,燎亥的藏身去处不是国外,正是麓祸山。



燎亥以权峰之孙的身份长大,为此舍弃了本名,改叫权堂。



权堂长年间剑不离手,日夜修习天意神妙剑,然而,他的天资平庸,与名义上的祖父有天壤之别。不过,权堂仍孜孜不倦地练剑,朝日未升便起床取剑,若无人对练,便对着树干练到日暮为止。他人都认为,这与其说是耿直,不如说是愚钝,然而权堂对此一向不以为意,仅是以剑为乐罢了。



十四岁时,权堂仅携剑一柄,隐入深山。以穴窟、树洞为家,狩猎鹿、猪、野兔为食,其余时间均专心于日复一日练剑。数次被熊豹袭击,身负重伤,不得不回到乡里,伤愈之后复又重返山林。



四年之后,麓祸山成为了权堂的家园。权堂已经掌握了熊豹的地盘,懂得如何在狩猎时避免惊扰它们。时而从远处望见它们的身影,甚至能够以眼神交流。权堂极为享受这般生活,也曾想过在山中了却一生,然而最让他恐惧的,是剑术的生疏。



择日不如撞日,权堂未有任何计划,便于某日离开麓祸山,踏上了旅途。



权堂与猛兽嬉戏,感叹自然之恩惠,食兽肉果实,饮溪涧清水,越过群山,历经两年,抵达了沙蓝德。又依靠传言,人生中首次踏足人类聚集的大都会,首都艾尔甸。



权堂欲与传说中的异界生物比试,便迅速前往地下城,进入当时还未知晓名字的D13泰多鲁亚普。下等蜥蜴人战斗力不佳,令权堂大失所望,却又因此而心生大意,陷入众多下等蜥蜴人的包围,然而这正是权堂所愿。权堂一心死战,许久之后,下等蜥蜴人开始撤退。权堂甚为满足,拖着伤痕累累疲惫不堪的身躯返回地上,在出入口附近,遇见了一名素不相识的男人。



“我说你,很厉害嘛。我从远处看到了,你真的很强啊。不过,好不容易杀了那么多异界生物,为何你什么东西都不拿走?”



“拿走?”



“可是,你是入侵者对吧?虽然一身破烂。”



“入侵者?”



“哎?难道不是吗?”



“先不论是不是,何谓‘入侵者’,我便不懂。”



“不懂……你真的不懂?”



“嗯。”



“不是吧……”



这位面容与狐狸有几分相似的男人自称兰斯洛特,向权堂解释了“入侵者”这门行当。对于毫无金钱概念的权堂而言,要理解为了生活而赚钱这种行为就已经非常困难。不过,两人返回泰多鲁亚普从蜥蜴人的尸体上取回战利品,再用卖来的钱换到的食物,美味得令权堂瞠目结舌。若说要为了这般美食而赚钱,权堂便能够理解了。权堂将剩下的钱与兰斯洛特平分,并在日常生活方面接受对方的建议,比如如何入浴,如何用钱换来整洁的衣物。随后,又被兰斯洛特邀请,若有成为入侵者的意愿,希望两人能组成一队。兰斯洛特通晓世事,了解强大异界生物的所在之处,又对权堂有恩,所以没有理由拒绝。



后来才知道,兰斯洛特并不是一般人们所说的入侵者。他所做的是召集复数入侵者潜入地下城,并分配从战利品中获得的利益,虽然身负武装,却极少参加战斗。有人在背地里说,那家伙就是个黑工中介。兰斯洛特听到这种说法,干脆顺势自称为中介师。



不论如何,没有人在表面上抱怨,因为兰斯洛特的确有着高价卖出战利品并公平分配的才能。另外,兰斯洛特也不会与同一个入侵者长时间合作。



“因为他们不值得信任。”



兰斯洛特如此告诉权堂。



“世上如果全都是你这样的人就好了。然而实际上并非如此,信任他人一定会吃亏,说不定哪天就在睡觉时被人抹了脖子。我为了赚钱利用别人,别人也为了赚钱利用我,这样就好,这就是所谓‘干燥’的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一旦深入,就会变得湿乎乎的,最好在恰当的时机斩断联系。”



“可我已与你合作一年了。”



“你是例外,权堂。喂,你觉得对我这样的生意人而言什么最重要?是眼睛,眼力。一个人到底是怎么样的人,如果不能一眼看清楚,那就不适合做我这行。你是值得信任的,这一点不用多言我也明白。”



刚认识兰斯洛特时,他只能同时召集三到四名、最多五名入侵者。到后来规模慢慢扩大,招募超过十人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不过,随着人数增多,也愈发经常出现混入在各种意义上质量不佳的入侵者的状况。



“这也无所谓。”



只要喝上一口酒,兰斯洛特狐狸般的脸便会立即变红。



“人只要一多,其中总会有好好干活的和不怎么干活的,让所有人都完成同样的工作是无稽之谈。那些派不上用场的家伙,也有他们的利用价值。简而言之,要将集团看作一个单位,关键在于如何让这一个单位良好运作起来,至于集团中的个人如何,并不是什么问题。”



权堂只是跟随着兰斯洛特,能与强大的异界生物交战便已满足,保护兰斯洛特也是权堂的任务,除此之外,权堂对于未来没有任何不安,也不会有任何烦恼,但兰斯洛特不同。曾经说过生意中最关键的就是要看清每个人的兰斯洛特,现在又认为与人打交道必须以集团为单位。至少对于权堂而言,人的集团是非常复杂怪诞的。若只论剑术,的确能够推算出每个人的强大程度,然而一旦身处于集团之中,各人的强大将如何起作用、能否顺利发挥,就只有在实战中才能明白。关系好的人互相扶持,关系不好的人互相敌对,有的时候,人的集团作为一个单位,真的会无法发挥全部的功能。



另外,兰斯洛特作为中介师越来越响亮的名声,也为工作带来了困难。听说“只要和兰斯洛特工作就一定能赚钱”的风评,有许多入侵者主动加入兰斯洛特的队伍。唯独在这些人中,有人既不愿冒险,战斗中又拱手旁观,反倒还声称自己贡献极高,恬不知耻地要求分得更多报酬。



“这种混账,基本一下子就能分辨出来。”



兰斯洛特顶着疲惫的红脸唉声叹道。他的酒量也越来越大。



“只是……其中有的人的确很会演戏。明明其他方面一无是处,偏偏演戏骗人的本领好得出奇。世间若只有你这样的人就好了,那样的话,我也不必总是疑心重重了。”



话虽如此,兰斯洛特丝毫没有终止中介生意的打算。不仅如此,兰斯洛特还策划了三十人规模的远征,连续两次大获成功。花费三到四日进军地下城的深处,获得足够战利品时便返回,三十人中虽有七、八人再也无法回归,但生还者都能获得相当于工作几个月的程度、甚至是更多的金钱回报。



“果然,男人就该干点惊天动地的大事啊。”



喂,你说是吧,权堂?心情极佳的兰斯洛特接连灌下好几杯酒。



“一旦停下脚步,一切就都结束了,就到此为止了。所以必须不停地奔跑下去,也不能途中放慢脚步,因为这世上有所谓的‘运势’,一旦将其抓住,就绝对不能放手,能走多远就走多远。反正是无根浮萍般的营生,该决胜负时不决胜负,一定会后悔的。”



喂,你说是吧,权堂?



权堂回答:你说了算,随你喜欢。权堂只是跟随兰斯洛特,为了和强敌作战,或者只是为了保护兰斯洛特。他对此没有任何不满。



“我现在运势正佳,绝不能让这机会溜走。仔细想想,说不定契机就是遇见了你,你或许就是给我带来好运的那个人,既然如此,只要有你在,就万事大吉。没必要害怕,我会成功的,权堂。”



兰斯洛特制订了五十人规模的远征计划,主要目标是在被称为边境地狱的D1中的狱门溪谷,杀死有爵位的恶魔。



据说,有爵位的恶魔拥有价值过亿的财宝也不稀奇。另外,狱门溪谷中还有名为“加莫古莱蒙”的恶魔,它们的眼球中含有叫做“紫纹晶”的物质,能够卖出高价。除去这些之外,D1还有许多世间认为价值极高的产物。即便如此,也极少有入侵者攻入D1,因为非常危险。



“也就是,高风险,高回报。”



进入地下城的前一个晚上,兰斯洛特总是坐立不安,难以入睡。以前,兰斯洛特曾经说过,正是天生的怯懦让我活到了现在。



然而那个晚上不同。



那晚兰斯洛特情绪激昂,话比平常更多,声音也更大,毫无来由地说起了自己童年时代和未能实现的梦想,说厌之后,又炫耀起钱和贵重的戒指,见到女人就上前搭讪。



“到头来,还是钱。说到底,就是钱。只要有钱,什么都能办得成。喂,你说是吧,权堂。”



若拥有装不完的金钱,就能让我的剑更加锐利更加迅速更加精巧吗?权堂如此问道。兰斯洛特闻言,笑着回答说:当然了,笨蛋。



“能啊,当然能。只要有钱,甚至能赢过剑圣。就是这个道理。所以啊,必须要赚钱啊,权堂,跟着我,看我怎么赚钱。这就是我,中介师兰斯洛特的存在价值,存在意义。”



于是兰斯洛特和权堂,以及另外五十名入侵者,以狱门溪谷为目标踏入了D1。



一边击退下等恶魔一边走了半日,野营一晚,第二天逼近了狱门溪谷。



然而未能抵达目标。



前往狱门溪谷有一必经之路,名为黄泉坡。沿着黄泉坡向下时,不知为何在第二天一直未曾现身的恶魔们,突然毫无征兆地冒了出来。实际数量无法计算,只觉得密密麻麻多如云霞,似乎由狱门溪谷中的有爵位恶魔统领。恶魔们从前后两个方向袭来,陷入夹击的入侵者们还没来得及应战,就接连滚下黄泉坡。只有少数几名入侵者当即拔出武器与恶魔交手。权堂身边的兰斯洛特,在知晓恶魔袭击的一瞬间,就脱口而出:情势不妙,快跑。



为了逃跑,首先必须排除拦路的恶魔,于是权堂向后方的恶魔发起攻击。为了打开退路,权堂又与几名有骨气的入侵者一同向恶魔们冲锋。恶魔的阵势并不牢固,反而相当脆弱,重复突击,不知疲倦地斩杀,了结众多敌人性命之后,恶魔们也吓得连连后退、左右推搡。权堂的手负了伤,也有入侵者壮烈牺牲,不过总算是创造了一条逃生之路。



然而回身一望,只见兰斯洛特被恶魔和其他入侵者推挤开来,呆站在黄泉坡的边缘。



黄泉坡的侧面,一边是高高耸立的绝壁,另一边是深不见底的断崖。



兰斯洛特和他身边的入侵者们已经被逼至绝路。



要么突破恶魔的包围,要么坠落深渊。



权堂高声呼唤兰斯洛特的名字,想要冲回去,然而兰斯洛特甚至没有时间看过来一眼。



一眨眼,恶魔们便已将兰斯洛特和其他入侵者一同撞下悬崖。



权堂低吼着握紧剑柄。



不知是谁,不止一人,有许多人大喊,后退、快跑、撤退、避难。



放眼望去,也有的入侵者毫无动作,只是愣在原地,浑身发抖,而且数量不在少数,至少十人。权堂怒斥道:不想死的话,就拔剑战斗。随后率先冲入恶魔阵中。



在敌人阵中肆意斩杀之时,权堂不禁想到:兰斯洛特错了。



不论积攒了多少钱财,你也无法再见到它们了。



假如金钱真的无所不能,我倒宁愿拿出所有钱财换得性命。



3



先说清楚,本大爷和那边的渣滓们有云泥之别。



差距大得令人发笑。



首先血统就不是一个层次的。我是欧克利德酋长国五十七部族之一松族的族长的表亲的弟弟的义弟的亲戚哎呀简而言之,就是很了不起。天生就很了不起很伟大超厉害。



小时候附近举办了个什么天下第一武道会邀请我出场,于是我毫不留情地赢了个爽拿了三连冠,之所以没能四连冠,哎呀简而言之,就是那啥,因为我实在是太厉害了大会主办方就跪着求我说拜托你别参加了给你个名誉冠军的称号实在是没办法所以就没参加。原因就是这样。我就是这么擅长玛多——啊对了这玩意儿是欧克利德的传统武器说白了就是盾牌上插了两个角状的剑尖,总之我耍这玩意儿耍得超棒的,所以当然厉害,当然超强。



我的外号是勇者。



不。



是勇者大人。



不论是谁都赞美我表扬我没有一个人无视我。我是父母、不对是全部亲戚、不不不是整个部落的骄傲,是英雄。



像我这样,不管干什么都天生比人强自由自在地长大把一切都赢到手中生活再悠闲不过然而却放弃了一切啥都没带便踏上了自由之旅如今正要取得与英雄之名相称的成功超强超厉害超伟大的完美人类,这世上哪还有第二个呢。



绝对没有。



不可能有。



有才见鬼哦妈的狗屎白痴去死去死全都去死吧。



哎呀不过看这形势,不用我出手他们也会死。



随便他们怎么一个接一个去死。



全军覆没还是什么玩意儿的我还巴不得呢。



关我屁事。



不过别把我卷进去啊,唯独不能把我卷进去啊简直不可容忍。



话说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副情况?不奇怪吗?中介师兰斯洛特不是据说那个啥吗?只要按他说的做基本就等于赚到一大笔钱了不是吗?当然艾尔甸很大所以他也没出名到每个人都认识,但感觉在一部分人中还挺有名的总之那混帐要招募一大批人我怎么可能错过这个机会,当即应募装作年轻气盛的清爽新锐入侵者漂亮地通过面试,本来还开开心心地觉得哦耶终于我也要转运了,结果呢?



这算啥?



这种事算什么?



往前看往后看往左往右看全都是恶魔恶魔恶魔恶魔恶魔恶魔。



仔细想想到底发生了什么,恐怕是恶魔们算计好了时机把我们前后夹击除此之外就再不知道了,一眨眼就有一堆白痴入侵者被咔嚓咔嚓干掉。



明明我都悠然地提着玛多站在原地,明明这种时候最重要的就是保持冷静摆出安稳的架势,你们这帮白痴混账却焦躁混乱起来别他妈乱七八糟的了白痴去死吧。



的确去死了。



死了个痛快。



睿智的我处于队列正中所以轻松得很,果然我天生伟大除我以外的每个人都该当我的盾牌实际上也的确如此。



突然想到兰斯洛特如何了便稍微找了一下,没有找到,怕是已经死了吧。



“后退!”



“快跑!”



“撤退!避难!”



隐约听到有人在如此喊叫。



“不想死的话,就拔剑战斗!”



感觉还有人对我说了这种话。又不是女人为毛要留那么长的头发还扎了个马尾辫,就是那家伙。总是待在兰斯洛特身边的混帐,看上去好像一天二十四小时都黏在一起,估计就是那什么保镖吧,就像兰斯洛特养的狗一样。



当然高贵的我最讨厌的就是别人命令我别开玩笑了必须痛骂臭傻逼去死,然而身边的其他笨蛋还真的傻不啦叽地举起了剑和枪,发着“噢噢噢噢噢噢噢噢”的怪声朝恶魔们冲锋,真是蠢透了。难道你们就看不出来吗?我说啊,听好了,没用的啊没用的。你们在抵抗个什么劲啊?这种就是所谓的垂死挣扎啊垂死挣扎,就是无用的抵抗啊。稍微想一想不就明白了吗怎么可能不明白?



我们啊。



要死了。



结束了啊结束。



就是The·End呀。



天生伟大的我都这么说了,所以一定没错。已经没救了肯定没救了事到如今做什么也不会有用的只有去死去死去死去死去死去死真的要去死吗喂真的要死?看这架势恐怕是真的啊~~呜~~哈哈哈哈。好伤心哦~~好痛苦哦~~放你妈的狗臭屁我才不要死。不要,绝对不要。就这样去死也太不像样了,我还什么都没做呢,我还要吃一堆好吃的东西吃到肚子撑爆,还要干更多的漂亮女人干个爽两个三个一起干梦一般的玩法我还没玩过呢我真的什么都还没做不想死不要死不要死绝对不要死我不想死不想!不要不要不要不要不要!



意识恍惚,什么都认不清楚了,心脏的跳动声重如擂鼓。我大叫狂奔打滚,像战斗之类的无用功绝对不会去做,只顾全力逃跑,满脑子只有逃跑。看到人影就躲到那家伙身后,把那家伙朝恶魔推过去趁着恶魔转移注意力的间隙逃跑。我发现了,大发现啊,我果然太强了。要说哪里强的话,逃跑的速度真是强到爆。话虽如此还是有极限,伟大的我看来也是存在体力极限这种东西的,哪怕是我跑上黄泉坡后也喘不过气或者说根本没法呼吸了确认周围没有恶魔后就躲进了岩壁缝隙中,在里面蜷缩着身体一动不动。这时候就突然想起,小时候我就经常被父母打得半死四处逃命然后躲在屋檐下的角落里屏住气息不敢出声。说来奇怪,我明明应该很了不起才对。很遗憾,我的双亲一点都不厉害,他们烂透了,就是垃圾中的垃圾。尤其是我爸,就是部族里最讨人厌的那个,老是酒后撒野还凶狠得不行最终把老妈活活打死埋在院子里了然后老是害怕这事儿暴露出去整天提心吊胆动不动就把我痛打一顿,说白了就是个疯子。拜之所赐我也变成了这副模样。我没有错,我没有任何错,错的是除我以外的所有人。除我之外的人总是最差劲的,所以才会变成这幅惨状,吃亏的永远是我。



SUCK。



FUCK。



受不了。



越来越困差点睡着了不行不能睡,拼命让自己清醒过来,然而不知不觉中好像又睡着了。睡得如同一滩烂泥,还做了个梦,透着一股臭鸡蛋的味道。



梦里,我身处故乡的集落。我超讨厌这集落太闲了太无聊了于是到处乱跑,期望发生什么事。最好是特大事件。比如邻居家的小哥把自己的老妈和妹妹都奸杀了,或者某个来求宿的旅行者趁着半夜杀了十几个人,再比如发生战争。不过我不想当兵,一点都不想。



什么都没有发生,每天都安稳无事,老爸也没有杀了老妈埋在院子里。老爸是养蚕的,而老妈帮他的忙,爷爷奶奶也是如此。我也被强迫帮忙,然而那什么叫蚕的玩意儿好恶心我实在是受不了,所以我就偷懒,总是被老爸追得到处跑。不久后我加入了个什么不纯异性交往最棒帮,我坚信一定还有我能做的事,我一定还有除了养蚕之外的未来。



混账东西,你只会继承我的家业。你以为你现在为什么能这样整天游手好闲?仔细想想?还不是因为我,因为我和你妈一天到晚汗流浃背地工作,要不然你连饭都没得吃,早就饿死了。你想饿死吗?



老爸痛打了我一拳,我一下子鼻子发酸,差点哭出来。什么啊好疼啊干嘛要打我啊开什么玩笑难道就因为你是我爸吗好疼啊疼死了。



废话当然会疼因为我打了你所以肯定会疼啊笨蛋。赶紧来帮忙干活不准再和那帮稀奇古怪的家伙来往。我是为你考虑为你好,你还是小屁孩儿所以不懂,这世上到头来还是老老实实努力干活的人才会有好报,当然偶尔也有例外不过还是一心一意辛勤劳动回报率最高。事实如此。妈妈爷爷奶奶还有最认真干活的我都这么说了,就一定没错。



我被揪着衣领拽去帮忙干活,期间我下定了决心。半夜里躲在家中漆黑的角落里嘟嘟囔囔着定下了计划。



我要逃跑。



绝对要逃跑。



开什么玩笑。



我和老爸不一样,我还有可能性,巨大的可能性。



瞧好了。



现在就给我瞧好了。



我一定要让你们刮目相看。



要变成大富豪吓死你们。



我有潜力。



一定能做到什么



一定能。



没道理不能。



骤然从梦中清醒过来,只觉得焦躁不已,便从岩壁缝隙间冲了出来,随后突然想起。



喂喂喂喂这里不是地下城吗,而且不是D1吗,而且怎么只有我一个人。是不是应该重新躲起来?不,已经看不见恶魔的身影了。向黄泉坡下方俯视,只见到处都是尸体——准确地说是类似人类残骸的碎块。不由得打了个冷战,什么啊只剩我一个人了啊,难道要让我一个人回去吗。不是吧开玩笑的吧怎么除我以外全都死了啊真的全军覆没了啊。不过即便如此我还是活了下来果然我太伟大了太强了,真是强得让人受不了啊。



总之只好尽可能不引起注意贴着岩壁朝地上进发。双腿发抖牙齿打颤脑中一片空白快要哭出来了,除此之外真的无可奈何。要是被恶魔发现了怎么办,一想到这里就吓得浑身无力,话说实在是不想再走想休息了,正巧有个不错的被岩石遮挡着的角落,罢了就去那里睡上一会儿吧。



过去一看才发现有人先来,吓得心脏都差点停了。



不过,那家伙一动不动。背靠岩壁坐在地上怀抱长剑低垂着头,浑身是血。莫非已经死了?



“喂。”



“……唔。”



那家伙抬起头,脸色奇差,好像马上就会死一样。应该说光看那脸色已经是个死人了。



正是那个马尾辫。



“噢噢,你是——”



“你、你没事吧?”



“唔……身体实在不听使唤,就在此休息了一阵。已经没事了。”



“已经没事了?”



看上去完全不像没事,然而我并没有义务亲切地告诉他不不不你浑身是伤出血太多根本不是没事,毕竟我自己也累得不行了于是便在马尾辫身边坐下,一坐下便觉得似乎恢复了一些精神。



不,不是因为坐下,而是因为终于不是一个人了。



一个人在地下城那可真是不好受啊。



“看来,只有我和你活下来了。”



“是吗。”



“大概是的。”



“你看上去似乎没有受伤,为何不早点逃跑?”



“嗯嘛这是因为……”



别说蠢话了白痴马尾辫。这可是D1啊是恶魔的巢穴啊你难道不知道吗,还说什么一个人逃跑,怎么可能逃得掉啊,途中被恶魔发现的话肯定要被宰掉的啊。



“因、因为发现你了嘛。果然还是那个……不能不管对吧,因为你……看上去受伤了。这种事嘛实在是那啥当然不能置之不理。你说是吧,一般而言。”



“承您担心,不胜惶恐,不过,我没问题的。”



“是、是么?”



“嗯。我还能够使剑,能够保护自己。不过,腿受了伤,无法快速移动。”



的确,马尾辫的左大腿处有一道深深的割伤,裤子都染成了红黑色,这样的确无法再跑跳了。



“……你、你的腿这个样子,那你怎么办?”



“无妨,我打算慢慢回到地上。”



“慢慢回去?你认真的?”



“我也无可奈何。既然你能从那般凄惨死战中无伤逃生,想必应是一位著名剑士,我恐怕只会成为累赘,你还是先走吧。”



“不,可是……”



你搞错了。我根本不是什么著名剑士,只是趁你们在凄惨死战的时候一个劲逃跑而已。当然,毫发无伤可以说是一个奇迹,如果真的去战斗的话,恐怕早就死了。话说你也算是异常了吧?一般而言肯定死了,为什么还活着啊,居然活下来了啊。莫非这家伙超强的吗?肯定不弱,否则绝对已经死了,至少比我强得多。大概——不,毫无疑问即便是负了这样的重伤也比我厉害。



这不就是上天垂怜吗。



我果然运气好极了。



当然我本来就很伟大。



派得上用场。



这家伙派得上用场。



万一发生什么的话把这家伙丢下自己逃跑就是了。而且根据这家伙的性格,说不定到那时候他会主动说出“别管我,你先跑”之类的话呢。简而言之这家伙就是我的王牌,只要拿在手里就能放心,危急情况下可以用上一把。



“别说傻话了。”



故意摆出不高兴的表情咂了咂嘴。



“我倒是不认识你,然而怎么能因为素不相识就见死不救啊蠢货。啊~~做不到,我可做不出那种事来。”



“你……”



“差不多能动的时候告诉我,然后我们就出发,肩膀什么的随你倚靠。好好感谢我——”



哎呀不好不好一不留神就说漏嘴了。